思政部主任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2016-03-01    浏览次数:

思政部主任工作职责

  1 、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学院的发展规划,组织制订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。

  2、贯彻落实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执行和完成学院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,带领本部门教职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。

  3、制定和部署本部门教学、科研和综合管理工作。

  4、代表本部门参加学院组织召开的行政性会议,领会会议精神,根据需要及时研究传达贯彻意见,并组织实施。

  5、按部门发展规划的要求,组织拟订学科、专业、师资队伍、课程、教学条件等基本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,保证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与完成。

  6、负责组织本部门教师的业务考核、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工作;组织对外学术交流,负责教师参加学术会议、进修、访学的安排和审定;组织对本部门教学人员、教辅人员的各项考核及职称申报材料审核,并就晋级、奖惩等提出建议。

  7、组织本部门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。按照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安排制定本部门的科研计划,确定科研目标并组织实施;积极组织教师向有关部门申报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。

  8、根据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,合理审定和支配各项教学、科研、社会实践和日常管理经费。

  9、协同党支部抓好本部门的师德、师风、教风、学风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

  10、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